监理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有哪些?下面我们湖北锐昊小编给大家介绍下:
1、总监理工程师:
(1)代表监理公司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安全条款,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中心的安全管理体系,总监理工程师为工程安全第一负责人。
(2)对承担监理任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,贯彻执行国家、地方的有关法律、法令、条例、方针、政策和主管部门各项指令,协调监理部内外工作关系。
(3)保持与各方密切联系,负责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综合协调工作,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请示,签发监理安全工作的各项指令和报表。
(4)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,听取和审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安全事项。对项目所涉及的重大安全环保技术进行审查。
(5)参与审核分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。
(6)签署工程开工令的监理意见及重大安全问题的紧急停工令。
(7)签署工程安全备案。
(8)负责处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重大安全、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。
(9)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。
(10)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实施的安全情况报告。
(11)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监理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2、专业监理工程师:
(1)监督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。
(2)监督、检查各施工项目部所用起重设备、电梯、压力容器等安全管理和办理的相关手续。
(3)监督与审查进场施工项目部安全和文明施工在项目中的落实情况。
(4)组织监理部人员随时查处施工项目部人员的“三违”现象,并按要求予以整改。对安全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项目及时下发不合格项目通知单,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证;
(5)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入厂证、特种作业证等相关手续的审查工作。
(6)及时组织施工安全评价工作,并按规定报批和上报。
(7)制止可能造成严重安全问题的任何违反规程、规范、标准和规定的行为;对严重违犯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其它符合停工条件的施工行为,及时上报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停工,对严重违章行为及时口头予以停工,并补办停工手续。
(8)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工作。
3、监理员:
(1)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,负责做好分管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。
(2)现场检查工程安全,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,核实工程机具的使用情况,检查进场机具是否符合要求。
(3)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安全缺陷,提出意见。
(4)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资料,对照检查,做好记录。
(5)掌握工程施工管理、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等情况,及时填写监理日志,研究分析处理监理工作中的问题。
(6)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情况。